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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辟大众创业孵化空间。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建设用好“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特色文化产业街(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退役军人创业园、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示范点)等,按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退役军人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发挥高新区、经开区孵化优势,统筹用好新区建设、老工业区和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契机,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大众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工业用地中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按工业用途管理。(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每年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左右,其中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左右。 7.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开展“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实行全方位的政策保障,让他们安心留皖、放心创业、舒心定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等)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各地可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依托“大黄山”等资源,吸引有为青年在工业互联网、软件设计、创意农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属地政府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有关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举办“青苗杯”项目资本群英会,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开展“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责任单位:团省委,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实施“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对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等) 索引号: 002986547/202207-00015 生效时间: 有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创业安徽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打造大型创业服务类节目《创业在安徽》,讲好创业安徽故事。(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null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7-27 (责任编辑:admin) |
| Tags: 二氧化锰溶于水吗 今晚有流星雨吗 陈晓陈妍希发生了什么天涯 萨格拉斯之墓的宝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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