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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会议将“去库存”作为2016年五大任务之一,已成为房产行业新的风向标。风口之上,房地产行业如何寻找新的增长动力?互联网+会是答案吗? “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工具为武器,线上线下时刻高品质服务自己的客户,形成一种轻资产重运营的模式。‘房产网商’的出现,意味着‘互联网+房地产’3.0时代到来。”吉屋联合创始人、CEO潘国栋如此解释。 “未来三年,吉屋将打造1000个房产网商,平台交易规模达到8000亿。”1月5日在吉屋的发布会上,吉屋联合创始人、CEO潘国栋首次提出了“房产网商”战略,并表示将投入一亿元平台发展基金来帮助传统新房代理机构转型为“房产网商”。 据相关资料,潘国栋曾任口碑网负责人、阿里支付宝用户事业部产品总监。当此形势下,提出“房产网商”,不禁让人想起当年阿里巴巴马云首次提出“网商”。 天猫总裁张勇曾说,淘宝系平台帮助商家盈利有两个优势——流量和现金流。流量低成本决定了商家能否盈利,现金流决定了企业的规模和效率,这是天猫的价值所在。 定位于开放式房产交易平台,吉屋重新连接起房地产开发商和新房代理商,围绕新房销售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
“某省会城市新房代理老大,拥有员工981人,2015年上半年创收4182万元,人均创收0.7万元。相比之下,吉屋平台某渠道电商拥有员工30人,半年创收1098万,人均达到6.1万。” “定位于开放的B2C平台,平台模式决定其轻。”2012年,借助淘宝的流量导入和强大的品牌背书,“淘宝商城”改名为“天猫”,逐步走向独立。 “房地产+互联网”已逐步成为行业的共识,但似乎房地产市场上还需要更加创新的产品和模式,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房地产行业的销售。 2004年,阿里巴巴第一次提出“网商”概念,当时国际资本开始向中国电子商务大力注资,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网商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互联网+房地产’这个领域像当年中国的电子商务一样,每一个阶段都有其发展节奏,今天,我们正在面临一个传统代理模式变迁的时代,摸索到趋势大动脉才能坚持下去。” 2011年,在“互联网+”的潮流下,众多房企纷纷触网,房地产电商进入快车道,但其效果远没达到电商平台宣称的颠覆营销格局的时节。如今,房地产行业迈向存量市场,新房首当其冲,传统的重资产经营模式早已饱受诟病。 1月5日,吉屋在北京发布会上公布的一组对比数据,让人看到了渠道与模式创新对于新房代理机构的影响。 三招复制“天猫” 房产网商雏形显露 尽管房产电商异军突起,纷抢市场份额,但据统计,目前所有房产电商平台的总交易额为6500亿,仅占整个新房交易总额的8%,其巨大的市场潜力仍被大多数人看好。 马云指出,“在互联网上进行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都是网商。截至2007年,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规模达475亿,比2004年的90亿元增长了427%,增速惊人,同年,淘宝开始重组淘宝商城。 将“天猫”模式复制到房产领域,吉屋该如何缔造优势呢? 历经四年积累,吉屋旗下流量平台仅“吉屋网”凭借其丰富的新房源信息,和互动咨询服务,成为如今月度线上访客超过1000万,为60万注册经纪人提供客流,成为名副其实的超流量入口。 当产业链经历重重磨合,电子商务公司在管理效率与盈利的考验下,平台化和社会化分工是必然选择。而这在盘子大、资产重的房地产行业,何尝不是呢? 2016年,“房产网商”元年? 其中,吉屋现在年交易规模已突破1000亿,占到房产电商交易总额的15%。 纵观国内房产电商领域,大略初步形成三种类型的模式——以房多多为代表的交易平台型、链家、爱屋吉屋为代表的中介自营型、搜房网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型。锻造各自的商业模式之余,群雄竞争在所难免,但不可否认,房产电商的时代早已来临。 出身阿里的潘国栋,对天猫及其模式洞察于心,自然心知肚明。他认为,天猫的成功,一是其本身独一无二的经营模式能“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更是顺应了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升级的需要,那是中国零售行业发展的新机遇,顺势而为,便势如破竹。 早年淘宝积累的大量用户为天猫的成长抢得先机,为其引流培育了丰富的土壤,再加其平台本身体量大、品类全,经过多年发展,天猫强大的引流能力已成为国内外品牌入驻、国内大型O2O电商合作看重的优势。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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