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继续加强湖北青创园(光谷)示范园建设,发挥省级示范园的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全省青创园建设。整合市县、高校、企业资源,自建、共建、联建一批青创园合作园区,形成覆盖全省的青年创新创业网络。依托各地青创园,集中办理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事项,做到服务规范化、活动常态化、投融资专业化。(责任单位:团省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五、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 (十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社厅) (十三)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通过“智慧云综合数据平台”设置政策速递和办税提示两大功能模块,实现优惠政策精准到达每一名创业大学生手中。持续加强纳税辅导,改进优化减税降费服务,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影响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六、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十五)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对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贴息,省级财政统筹按照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规模的1%奖补。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行武汉分行,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六)将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扶持资金提高至5万元—50万元。稳步推进湖北“青创贷”金融扶持项目,持续扩大贷款总额,创新贷款担保方式,优化贷款审核程序,努力扩大“青创贷”发放覆盖面。(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团省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十七)发挥各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鼓励各类创投机构投资扶持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长江产业集团,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七、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十八)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利用孵化器、产业园等平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鼓励高校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重点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推广力度。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资源,对我省高校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国家级赛事中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支持,推动一批大赛优秀项目落地,支持获奖项目成果转化,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效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 (十九)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和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二十)设立湖北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组建专业维权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大学生双创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咨询、法律维权和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八、办好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十一)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和“中国创翼”湖北选拔赛。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支持行业企业深化赛事合作,拓宽办赛资金筹措渠道,适当增加大赛冠名赞助经费额度。强化大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作用,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相关系列活动。鼓励高校邀请国外合作院校参加大赛,推进大赛国际化进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湖北证监局,建行省分行) (二十二)持续办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才聚荆楚·创业湖北”“创青春”“创立方”“挑战杯”、文化创意设计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匠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赛事,为创新创业大学生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现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采。(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九、改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 (二十三)完善省级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资源,为创业大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常态化开展创新创业主题沙龙活动,推进“创业湖北”“青桐汇”“创立方”等进校园,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在鄂创业就业。建设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化平台,及时收集国家、区域、行业需求,为全省大学生精准推送行业和市场动向等信息。做好对创新创业大学生和项目的跟踪、服务,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支持各地积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 十、加强宣传引导 (二十四)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必要性、重要性,继续办好“创业青年说”电视栏目,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选树“长江学子”“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之星”等先进典型。积极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打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社会支持的创新创业良好生态。(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落地实施。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满怀一腔创新创业热血, 但却为自己的idea难以变为现实而焦虑? 因为没有导师引路而迷茫? 为寻找创业资金而四处奔走…… 不要再焦虑、不要再迷茫 湖北青创园为你保驾护航 大力开展青创园试点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青年创业就业综合服务体系 逐步形成“市县众多、高校集聚、 企业特精、开放共享”的 全省青创园建设格局 湖北青创园首批试点单位42个 正有序推进 青春喜迎二十大 创新创业赢未来 在2022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 暨第九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科技创新专项) 即将开幕之际 全省各地的青创园里 到处洋溢着创新创业的青春热情 回荡着创新创业《爱你》不停的青春旋律 《爱你》荆州创新创业版 《爱你》黄石市青创园版 8月24-25日 让我们一起 相约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 聚光谷创青春赢未来 编 辑 |吴兰昕 审 核 | 代恒业 值班编委| 代恒业 来 源 | 青春湖北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湖北省人民政府网、创青春、湖北青创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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