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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创业!看过来! 【信息来源:科经委】【信息时间:2019-04-04 】
海归!创业!看过来!
浦江计划: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8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外发〔2015〕50号),201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正式启动。 申报对象、类别、条件、流程…...请往下看↓↓
申报对象: 近期回国(境)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包括留学期间入外籍留学人员,及从中国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
A类(科研开发类)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C类(社会科学类)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的创新创业;D类(特殊急需类)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 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 、光子科学与技术、 量子科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与计算科学、新能源、脑科学与人工智能 、航空航天、新材料、 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 船舶与海洋工程、物联网、大数据、金融科技、文化创意等。
2019年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30万元/人;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5万元/人;团队资助50万元。
1、申请人须全职入境来沪工作或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来沪工作的申请人须于2017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于2015年1月1日后入境。 3、申请人于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5、回国(境)后未获得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资助;从未获得过本计划资助,且申请本计划次数总计不超过2次。 各类别申报条件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一)申报资格认定:所有申请人须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三)单位审核上报:书面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至书面材料受理点,不接受邮寄或快递形式,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四)评审方式:市科委、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 (五)立项公示:市科委、市人社局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咨询电话: A、B类:市科委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C、D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管理处23110330、32508056。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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