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武汉6月27日电 (程华 陈维)26日,湖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四家单位在省政府新闻办发布厅联合举办湖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六个方面”的十八条措施,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尤其推出和完善了多项优惠措施鼓励大学生创业,明确到2017年扶持4万名大学生创业。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启动实施新一轮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出到2017年扶持4万名大学生创业的目标。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大学生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材料和申请程序,降低企业注册资金门槛,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实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湖北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方式 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创业项目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鼓励高校、群团组织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反担保。 实行自主创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在国家规定的政策期限内,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减免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其在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全面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培训 各高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创业教育,普遍开设创业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管理,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高校应制定并落实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办法。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800﹣12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此外,《通知》还要求,自2014年起各高校要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责任编辑:admin) |
| Tags: 方志友无马赛克图片 塞梅爸爸 虐杀原形2为塞寥尔 昆宝出拳2烈火之舌 金多熙 桥本多三 不厚 半羽 史明婧 超龙神主题曲 陈希同回忆录 刘洪沂女儿杀人 孙国豪 李咏娴 chalichali 夜性奴娇 吴迪昂 佟崇义 萨姆尔顿 白莲熙 修真高手在现代谢言 |

谈谈您对该文章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