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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并在数据等重点领域着力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此举旨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数据产业协同创新水平,突破数据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根据实施意见,国家数据局将推动构建多元化、高能级的创新主体体系。鼓励国家实验室、领军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牵头或参与国家数据科技攻关任务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集中力量解决数据领域面临的“卡脖子”技术难题。这一举措旨在打通产学研用链条,促进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深度融合。 强化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是本次政策的核心导向。意见强调,将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竞争”等市场化机制,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承担数据科技领域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攻关、产业应用示范等重点任务。这种以实际需求和结果为导向的机制,旨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选拔和扶持真正具备技术实力和市场洞察力的竞争者。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对民营企业的参与给予了明确支持。文件指出,将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数字化、智能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于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条件的企业,支持其牵头承担国家数据科技攻关任务。这为民营科技企业在数据这一关键新兴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信号和公平的竞争舞台。 分析指出,在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当下,培育数据领域的科技领军企业具有战略意义。这类企业不仅是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也是构建自主可控数据技术体系、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高效释放的中坚力量。通过机制化的培育路径,有望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处理技术、数据安全与隐私计算、数据要素流通与应用等关键细分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生态主导力的领军企业。 此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数据科技创新方面的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实施路径更为清晰。预计后续相关部门和地方将出台配套措施,在研发投入、人才集聚、场景开放、市场准入、融资支持等方面形成合力,为数据领域科技领军企业的成长营造更优环境,从而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技术根基,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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