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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支持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和提升服务效能。 根据该指导意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重点为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及其创办或吸纳其就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这十类群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人口、返乡创业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以及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政策特别强调,对处于初创期的创业创新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群体给予了明确的倾斜与拓展。文件明确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支持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同时,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被纳入可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范围。这一举措旨在打通技能人才、特殊群体毕业生与高校毕业生在创业融资支持上的政策通道,体现了对多元化人才培养和公平就业创业的支持。 在业务模式上,指导意见提出了创新探索。文件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试点探索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一般担保责任模式,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增信。这一安排有助于优化风险分担机制,调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此外,为强化国家层面对该项业务的支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把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业务纳入其再担保业务范围,通过多层风险分担机制,稳定和提升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就业创业领域。 创业担保贷款是由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给予贴息的一项政策性贷款,旨在解决创业者初创阶段“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此次四部门联合发文,旨在进一步理顺机制,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中的关键作用。通过担保增信,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提高其向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意愿。 分析人士指出,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大力支持以高校毕业生为代表的重点群体创业,不仅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更是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动能的重要途径。此次政策的出台,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深度介入和模式创新,有望进一步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为创业者提供更为坚实的起步资金保障,对稳就业、促创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下一步,各地方需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特别是在明确“有条件的地方”的具体标准、优化申请流程、加强部门协同等方面细化方案,确保政策红利能够精准、高效地惠及广大创业者,特别是怀揣梦想的高校毕业生群体。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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